吴重憙(1838-1918),字仲饴,海丰县(今无棣县)城里村人,吴式芬次子。清同治元年(1862 年)科举人,授工部郎中,曾任过护理直隶总督、北洋大臣、住沪电政大臣、仓场侍郎、江西巡抚,辑录《吴氏文存》、《吴氏诗存》和《吴氏世德录》。   

   举人出身的吴重憙自幼深受家族熏陶,有一腔强烈的爱国、爱民情怀。他在上海会办电政大臣期间办了三件功在当代、利在千秋的大事:

   收回中国电报总局–1903年3月1日,吴重憙在沪主持接办各省电报商局,厘订章程八条,严申律令,命各地分局遵办。

   赎回京汉铁路的管理权1907年,时任邮传部侍郎的吴重憙筹借大笔外债,于1908年将京汉铁路从比利时公司赎回,从此京汉铁路归中国人管理。

   创立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2月(清光绪三十年),日俄战争爆发,数十万同胞处于水深火热之中。当时,在旅顺的外国侨民都由本国政府或红十字会出面,接运撤离战区,清政府也派船接运中国同胞,遭到俄国的拒绝。为救护中国难民,上海海关道沈敦和等人出于义愤,发起成立“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”。

   为得到国际上的支持1904年3月10日,吕海寰、盛宣怀、吴重憙等人在上海邀请中立的英、美、法、德代表,共同协商成立了“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”,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。该会成立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募集捐款,19日由吕海寰、盛宣怀、吴重憙等人联署的《劝募筹款救护东北难民通电》向全国各省发出,清政府得知后,立即予以承认,并拨白银10万两作经费,各地绅商及各国慈善人士筹募白银共计二十万两。1907年更名为大清红十字会。

   1909年,吕海寰领衔、吴重憙联衔,向清廷会奏《酌拟中国红十字会试办章程请旨立案折》,朝廷准奏。上述奏折还附有《中国红十字会试办章程》该章程共6款,对中国红十字会的机构设置、关防使用、标识勋章、医院学校、救护以及文字规范都作了原则规定,基本构架了中国人自办红十字会的体系模式。红十字会总会按照吕海寰和吴重憙的建议和设想,于1910年在上海徐家汇路7号购地11亩,开始建造医院和医学堂,以培养医学人才, 4月,红十字会总会医院与附设医学堂建成,并配备了医疗队伍和师资队伍。

   1911年,辛亥革命爆发,中华民国成立,清政府灭亡,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,1912年1月,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正式承认。